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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下学期课表编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2 浏览次数:331

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下学期

课表编排的通知

教字20211

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保证2020-2021学年下学期排课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院(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表编排原则

(一)优先排课原则。课程编排顺序为通识课、专业课、拓展课;排课时间优先顺序为上午、下午。

(二)公平合理原则。各院(部)公平合理享受学校优质教学资源,按需分配资源,不得挤占他人资源,做到教学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最优化,共享化。

(三)团队合作原则。所有教师要彰显团队合作精神,不得以个人利益为重,提出不合理要求。在遵循按需分配的原则情况下,优先安排兼职任课教师,专职教师无条件服从各院(部)安排。

(四)认真负责原则。各院(部)编排专业课表遵循认真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2020-2021学年度下学期各专业教学活动安排表以及课程开设表要求排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授课学时。

二、具体要求

(一)课表编排要求

1.2020-2021学年下学期2019级、2020级教学周共16周,考试1周,排课周数(1-16)周。

2.各院(部)所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训(践)课程)均须编排课表,其中实训(践)课程需根据实训任务书安排相关专业教师进行授课。原则上,文科类专业班级须合班授课。

3.各院(部)要及时更新教务系统中本院(部)实训室、语音室、画室、琴房等教室资源,便于排课工作的顺利开展。

4.学校教室及公共机房仅供各院(部)编排课表,调度使用仍属教务部统筹管理。各院(部)按教室分配方案中所分配的多媒体、机房,结合各学期各门课程授课情况,对教学效果好、能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优势的课程进行优先安排。

5.为使多媒体教室、机房、实训室做到利用率的最大化、最优化、最合理化,单双周课程、阶段性课程拼在一个教室里编排。排课人数和教室容量尽量匹配,既不要出现大教室中安排非常少的学生,也不要出现合班在小教室上课的现象。

6.各院(部)的专业实训室(含专业机房)由各院(部)自行分配管理,如有使用率不满或不够用的,由教务部统筹协调其它学院进行排课。未分配公共机房的学院要求使用机房进行教学的课程由教务处协调安排使用。

7.原则上各院(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不在星期四排课,原则上排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8节,如因教师及教学资源不足原因需要晚上或周末排课,请提前申请,教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排课。各院(部)应合理安排好每天1-2节课程,不允许出现1-2节课大面积空堂现象(体育课不安排在1-2节),周四5-8节为教研活动及学生活动时间,不允许安排课程,其他时间由各院(部)自行合理安排。

8.同教学班除实训课、理实一体课、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部分专业课外其他课程不得连排2学时以上,所有理论课程周学时在2学时以上的课程需隔天排课。周学时为1学时、3学时或5学时的课程可单双周排课或根据任课教师情况增加周学时缩短周数,提前结课考试。每个班级课程在一周内要均匀分布,不允许出现一天连续8节上课和隔天空堂的现象。

9.所有专任教师教学应平均安排在四个工作日,周学时至少达到16学时(不含系数)。专任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提前申请报各院(部)负责人、教务部部长、教学分管副校长、人事分管副校长签字,并将申请报备各院(部)及教务部存档。

10.士官学院公共课原则上不与其他学院合班排课。

(二)选派任课教师要求

1.授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能够胜任课程教学的要求。外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行业特许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者)。聘请具有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要求近五年内须有两年以上一线专业实践经验,能够深入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2.学院聘请校外教师应在安排教学任务前办理好聘任手续,并在师德、聘任资格和教学能力等方面认真考核。

3.跨学院授课教师要认真执行跨学院授课审批程序,未经申请、审批的兼课人员,各开课院(部)不得安排教学任务。

4.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需承担一门及以上专业核心课程,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和课程负责人需承担相应的专业(核心)课程。

三、组织协调

由于排课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教学分管领导协调安排好排课工作,保证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于2021120日前结束2019级和2020级排课工作。

注:课表一经发布,不得随意更改,学期初开课一个月内原则上不予异动课表。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下学期教室资源分配表

教务部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