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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异动与统计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6-09-18 浏览次数:166

为了规范学籍异动程序,加强学籍管理,依据《武昌职业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新生注册
(一)新生入校后,由招生办公室在3个月内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并于10月30日前确定新生名册和数据库。
(二)新生名册和数据库经招生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经审批的新生名册和数据库,送一份学工处,做好学生证的发放工作;送一份教务处,做好学生的教学编班和学籍注册工作;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送。
二、学期注册
(一)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在校生的注册工作,并在学生证上注明注册情况。
(二)各学院将在校生注册情况报学院负责人审查后,于第三周内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于第四周内依据各学院上报的注册情况,做好学籍处理工作。
三、学籍异动
(一)休(复)学
1、休(复)学的学生填写《武昌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后,学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各学院教学办报教务处。
2、教务处接到学生休(复)学申请后,应及时做好处理,并在学籍库内做好记载。
(二)保留学籍
1、应征入伍需保留学籍者,学生本人或家长到学校武装部和各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由学校武装部报送教务处。
2、申请保留学籍者,本人提出申请,经学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各学院教学办报送教务处。
(三)保留入学资格
新生应征入伍需保留入学资格者,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到学校武装部和各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由武装部报送教务处。
(四)复学
休(复)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复学,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学院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由各学院教学办报教务处核查合格后,做好备案工作。
(五)转专业、转学
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教务处应将转专业、转学的学生学籍做好有关处理。
(六)退学
1、学业性退学的学生,由各学院教学办报教务处处理。
2、其他原因退学者,由各学院送学工处处理,学工处报教务处做好学籍异动工作。
(七)提前或推迟完成学业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批和备案后,由各学院教学办报教务处。
四、学籍异动数据统计
(一)凡涉及改变学生学籍状况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后,统一汇总到教务处。
(二)学籍数据由教务处每年清理一次,形成异动统计报告,经处长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签。
(三)教务处根据分管校领导的审签意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反馈到学生所在学院。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