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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职业学院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9-18 浏览次数:150

为加强实习经费的管理,提高实习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实习教学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实习经费使用的原则
1、严格执行实习教学计划,实事求是,实行实报实销。
2、在满足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
3、量入为出,总量控制,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二、实习经费的使用范围
1、联系实习的交通费、招待费、通信费和出差补助。
2、实习学生的交通费。
3、驻守实习单位担任协调、管理工作的校内教职工的报酬。
4、学校领导、担任实习管理工作的教职工(不驻实习单位)检查实习的交通费、通信费和出差补助。
三、实习经费使用的办法与标准
1、联系、检查实习的交通费、招待费、通信费和出差补助,按学校有关规定报销。
2、学生实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由实习单位承担。如需学院统一派车时,由各院(部)向学校办公室申请,内部车辆调配无法满足,经学校领导同意,可向外包车。
3、实习带队教职工报酬参照《湖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武昌职业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实习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计划,经费支出应使用正规单据,实习期间各种非实习计划内活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四、实习经费管理
1、实习经费严格进行计划管理。每年12月份, 教务处依据教学计划和实习经费预算额度计算标准,结合各专业实习生人数直接测算下一年各教学单位所需实习经费预算额度,报学校财务处审核。
2、学校划拨实习经费预算总额后,教务处结合各教学单位实习教学计划、各专业特点、实习学生人数和上一年实习经费使用情况等再进行定额分配使用。
3、实习经费的预借:在实习开始前两周,以本院(部)确定的实习队为基本单位,将详细的实施计划(含活动起止时间、地点、分组情况、带队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管理措施等)由院(部)负责人签字后,经教务处审核,报院长审批,到财务处办理经费预借。
  4、实习经费的结算:实习或联系、检查实习结束返校两周内,完成活动总结或考察报告,履行审批手续后到财务处报销。
5、经费实行统筹包干使用,要加强计划性,厉行节约。经费不足部分,需另向学生收取的差旅费、伙食费等,在预算计划中要注明,并经学校批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自立收费的项目。凡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必须向学生说明用途并公布开支情况。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