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2年12月13日 星期二

导航

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本站首页>>管理制度

武昌职业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9-18 浏览次数:187

高职教材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是按照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定位培养的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和继续教育学习能力的重要载体;是按照教育和认知的规律,进行再次创造性劳动的结果;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条件;是学校进行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的重要依据以及师生开展教学做等活动的主要载体;也是课程开发、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的重点;并能促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和推动中高职协调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教材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的质量,对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保证教材选用等管理工作科学、规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的定义
从实用的角度,教材就是有关讲授内容的材料,如书籍、讲义和图片等。
二、教材的选用原则
1.适用的原则。参与选用教材工作的所有人员,要认真研究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等对教材的要求,全面分析国内外、校内外教材的现状和特点,从有利于培养学生“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基本素养”的角度,选用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理念和符合我校教育教学实情的教材。
2.选优的原则。选用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两课”要优先选用有关文件要求的教材;基础与专业必修课,应该优先选用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教材、以及获得国家与省(部)奖的高职高专教材,该类教材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专业选用教材数量的70%;学校支持和鼓励以教育教学改革主导下的、具有我校教育教学特点与特色的自编校本教材,但是,这类教材的编写立项需得到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同意。
3.更新的原则。高等职业教材必须及时反映社会与行业发展,以及专业建设的需要,注重教材的时代性和新颖性,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应该大于60%。
4.集体的原则。教材最初由任课教师提出,教材的调整也应该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教材的最终确定必须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同意,以保证选用教材的客观性和教学活动的连续性。
5.经济的原则。教学时数和课程标准等相同的课程,应该采用同一教材;在保证教材适用、质量和正版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更实惠的教材,减轻学生购买教材的经济负担。
三、教材的选用程序
1.任课教师根据开课计划、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等对教材的要求,以及教务处提供的教材征订目录的资料,提出开课教材的建议;
2.教研室汇总本教研室归口管理课程任课教师提出的教材建议,召开教研室全体人员会议确定开课教材计划;
3.各院(部)根据本办法要求,对教研室提出的开课教材计划进行审核;形成教材征订单,经主管教学副院长或院长签字,院(部)签章后,按时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负责接受各院(部)签字盖章的教材征订单;并按照本办法进行审定;教务处审定工作的重点是选用的规范性、选优率和更新率;对于不满足选用规范性、选优率和更新率的教材征订单,教务处有权要求各院(部)进行教材的重新选择;
5.教务处审定后教材征订单,经岗位工作人员、主管教材选用的副处长和处长签字、教务处签章后,提供给学校指定的教材采购部门进行采购与发放。
四、教材选用的其它事项
1.由于采购的原因,需要更换教材的,必须按照本办法“三、教材的选用程序”进行重新选定。对于不按照本办法更换教材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后果;
2.对于或教材采购困难、或已有教材严重不符合专业和职业需要的,可以选用自编教材;对于体现了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与特色的,可以选用自编教材;自编教材必须是本校教师任主编或第一副主编的,并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同意的,否则不予选用;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