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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武昌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8 浏览次数:314

各单位:
为了提高学校教学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武昌职业学院章程(校内试行)》(武昌职院〔2013〕59号),学校决定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并制定《武昌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
现将《武昌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武昌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名单》印发全校。
学校要求教学工作委员会依照《武昌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开展工作;学校各教学单位和师生要自觉接受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昌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
2.武昌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名单
武昌职业学院
2013年11月19日
武昌职业学院校部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印发
附件1:
武昌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教学中心地位落到实处,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规范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章程,学校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并且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 是作为整合凝聚学校各方面教学力量、谋划决策较重大的教学活动、协调处理教学工作中出现的较重大问题的教学审议和决策机构。
第二章 组织
第三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学校校长、主管教学和学生管理的校领导、教务处、科研与教学质量管理处、各二级学院(部)、学生工作处、宣传部、组织部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学校校长兼任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兼任教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教学工作委员会在教务处设秘书1人,负责会议筹备、记录、文件起草、及资料整理存档等工作。
第四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续聘。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在任期间因为工作调离、岗位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进行必要调整。
第三章 职责
第五条 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进行审议;
第六条 研究和审议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设置调整;
第七条 研究和审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八条 研究和审议学校重大教学基本建设项目方案,例如:专业、课程、实习实训基地和教材等方案;
第九条 进行校级及以上教学项目的申报评审;
第十条 进行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评审的推荐;
第十一条 讨论审议其它重大的教学事项。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在主任领导下,按照本工作规程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工作必要时,教学工作委员会可以召开扩大会议;扩大会议的参会人员是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和由主任会同副主任商定的其它人员;教学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由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主持;主任不能与会时,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
第十四条 只有到会人员达到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才能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经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会议决定。如果议题与委员有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在表决时必须回避。
第五章 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委员有建议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的权利、在全体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对学校重大教学工作提出议案的权利和表决的权利。
第十六条 委员必须遵守本工作规程,有参加全体委员会议的义务、接受教学工作委员会授请工作的义务、承担保守不宜公开议事内容秘密的义务。
第十七条 委员因故不能参加全体委员会议时,应该向主任请假。
第十八条 委员应该成为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表率,自觉接受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民主监督,加强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努力提高议事能力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院(部)应该建立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并且接受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第二十条 本工作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教学工作委员会。
附件2:
武昌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名单
主 任: 马必学
副主任:杨 青 李家瑞
委 员:王 晶 吴高安 余 浩 姚建永 吴 立
谭细龙 蒋沧如 许之所 毛三艳 黄小法
陈 伟 凡 鸿 毛亚梅 徐 芳 张新建
董 进 张汝明
秘 书:王伶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