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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职业学院课程设置与归口管理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6-09-20 浏览次数:377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建设,规范课程管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现

制定课程设置与归口管理的规定如下:

一.课程的定义
课程是指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总和,它包括学校老师所教授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
二.课程的设置原则
1.具有科学性;
2.具有不可替代性;
3.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职业成长规律和职业教育规律;
4.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符合系统优化的原则;
5.反映了科学技术、相关行业和企业岗位知识技术的新进展、新成果。
三.课程的设置办法
1.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设置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设置;
2.全校性通识课程、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的必修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设置;
3.全校性选修课程,由教务处直接面向全校征集课源,统一设置;
4.大类、专业类或专业群的专业基础性课程,由需开课专业所在学院,按照加强基础、注重技能、有利就业和系统优化的原则设置;
5.专业类课程,由专业教研室和相关行业企业一起,科学论证后设置;
6.所有课程必须在制订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设置到位。对已设置课程的异动,院(部)充分论证后,报教务处审批;其中,对大类、专业类或专业群有影响的课程异动,必须报主管教学的校长审批;
7.为有利于管理,教务处负责对全校课程进行编码。课程编码由归口教研室代码+课程模块代码+专业代码+课程流水编码等组成。全校所有课程都必须编写课程简要。课程简要主要有课程编码、课程名称(中、英文)、属性(必修、选修)、学分、学时(理论教学学时、实践教学学时、上机学时、实验学时和实训学时)、考核方式、教学内容、适用对象和开课单位等;
8.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与社会、行业和企业的专家学者和能工巧匠合作,面对岗位和岗位群的需求,以项目导向、任务驱动和工学交替等方法开发新的课程。
四.课程归口管理的原则
1. 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设置的课程,《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归口到思想政治课部;《体育》归口到文艺体育与通识教育部;《军事理论与军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归口到学工处;《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归口到学工处和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2. 全校性通识课程:《大学英语》归口到外语学院;《计算计实用技术》归口到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归口到学工处;《应用文写作》归口到文艺体育与通识教育部;
3. 全校性选修课程,人文社科系列、艺美体育系列归口文艺体育与通识教育部;自然科学系列归口到对应的专业教研室、心理素质系列归口到学工处。
4. 大类、专业类或专业群的专业基础性课程,按照课程的专业属性,归口到对应的专业教研室负责管理;
5. 专业类课程,归口到对应的专业教研室负责管理;
6. 以上未尽课程等,由教务处直接归口到有关院(部)。
五.课程管理的内容
课程管理的要点是课程归口单位对课程的设置、改革、建设、开课和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课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课程的开出;
2.课程简要的编写;
3.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的制订;
4.教材、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资料确定;
5.任课教师的聘任和管理;课程归口单位因未安排任课教师,造成教学事故的,责任由课程归口单位承担;课程归口单位可从校内外聘用已通过任课资格认定的教师任课,但必须负责对任课教师及其教学质量的管理;
6.课程考核环节的工作等;例如:题库建设、命题组卷、考务工作、阅卷评分、成绩录入和考试结果分析等等;
7.课程的建设和教学改革等;
8.课程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
9.教学方法研究和教学方案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