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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职业学院课程设置与归口管理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8-03-26 浏览次数:633

武昌职业学院 课程设置与归口管理的规定
教字(2018)15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建设,规范课程管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现制定课程设置与归口管理的规定如下:
一、课程的定义
课程是指为了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的总和,或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各种学习活动的总和。
二、课程的设置原则
1 .具有科学性;
2 .具有不可替代性;
3 .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职业成长规律和职业教育规律;
4 .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符合系统优化的原则;
5 .反映了科学技术、相关行业和企业岗位知识技术的新进展、新成果。
三、课程的设置办法
1 .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设置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设置;
2 .全校性通识课程、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的必修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设置;
3 .全校性人文素质拓展课程,由教务处和文艺体育与通识教育部定期面向全校征集课源,审核同意后统一设置;
4 .大类、专业类或专业群的专业基础性课程,由需开课专业所在学院,按照加强基础、注重技能、有利就业和系统优化的原则设置;
5 .专业类课程,由专业教研室和相关行业企业一起,科学论证后设置;
6.学院认为本专业确需开设的课程,但学院无此课程相对应的专业教师,课程归口由教务处统一设置;
7 .所有课程必须在制订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设置到位。对已设置课程的异动,院(部)充分论证后,报教务处审批;其中,对大类、专业类或专业群有影响的课程异动,必须报主管教学的校长审批;
8 .全校所有课程都必须编写课程简要,课程简要主要有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类别、学分、学时分配(理论学时、理实一体学时、实践学时)、考核方式、教学内容、适用对象、开课单位等;
9 .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与社会、行业和企业的专家学者和能工巧匠合作,面对岗位和岗位群的需求,以项目导向、任务驱动和工学交替等方法开发新的课程。
四、课程归口管理的原则
1.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设置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归口到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健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归口到文艺体育与通识教育部;《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训练》归口到学生工作办公室;
2.全校性通识课程:《大学英语》归口到外语与学前教育学院;《信息技术应用基础》归口到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应用文写作》归口到文艺体育与通识教育部;《我讲十分钟》归口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归口到各学院;
3.大类、专业类或专业群的专业基础性课程:按照课程的专业属性,归口到对应的专业教研室负责管理;
4. 专业类课程:归口到对应的专业教研室负责管理。
5.部分学院开设的《高等数学》、《经济数学》归口到文艺体育与通识教育部;
6. 以上未尽课程等,由教务处直接归口到有关院(部)。
五、课程管理的内容
课程管理的要点是课程归口单位对课程的设置、改革、建设、开课和教学质量等全面负责。
课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 .课程简要的编写;
2 .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的制订;
3 .教材、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资料的确定;
4 .教学任务的落实及教师任课资格的认定和管理;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课程归口单位必须负责任课教师的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教学任务,也不得随意更改课程设置或学期安排。因未安排任课教师,造成教学事故的,责任由课程归口单位承担。课程归口单位可从校内外聘用已通过任课资格认定的教师任课,但必须负责对任课教师及其教学质量的管理;
5 .课程考核的相关工作。例如:题库建设、命题组卷、考务工作、阅卷评分、成绩录入和考试结果分析等;
6 .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改革等;
7 .课程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
8.教学方法研究和教学方案研讨。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