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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9级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9 浏览次数:67

关于加强2019级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125〕号

各学院:

学校2019级学生实习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加强实习工作的有效管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保障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1号)、学校《关于开展2019级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教字202113〕号)、《武昌职业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武昌职院行201929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学院成立实习工作小组,院长为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实习工作小组职责,明确各工作环节负责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习各环节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实习管理工作,选派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班主任),严格实习过程监管并做好相应记录。全体指导教师(班主任)为实习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安全管理

(一)各学院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学生实习安全管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二)各学院要清查与实习单位签订的《武昌职业学院实习协议》是否齐全。

(三)各学院要清查自主实习学生《武昌职业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审批表》、《武昌职业学院自主实习安全自律协议书》、跟岗实习学生《武昌职业学院实习安全自律协议书》等手续和材料是否齐全。

(四)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定期自查实习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实习生安全教育、监控措施是否到位。

(五)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各学院指导教师(班主任)应进一步增强学生实习管理安全意识,定期向学院实习工作小组汇报学生实习、生活情况,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六)各学院要使用“工学云平台”进行学生实习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完成平台基本信息录入、师生注册绑定等系列工作。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完成《武昌职业学院实习协议》签订工作,并提交校办存档和自存。

(二)完成《武昌职业学院自主实习安全自律协议书》、《武昌职业学院实习安全自律协议书》签订工作,并做好分类归档及保存。

(三)学院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用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学生实习中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实习指导教师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和企业、学院报告以免延误保险理赔。

(四)督促实习单位按《武昌职业学院实习协议》内容履行职责,并与学生逐一落实,及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整个过程要有详细完整记录。

(五)督促学生按时到岗实习,逐一落实实习生在岗情况,教务部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2019级学生实习情况汇总表》随机进行抽查。

(六)全体实习师生务必通过“工学云平台”按时定点签到和处理相关信息。学生要及时上传实习日志(日报、周报、月报)、严格执行“日考勤制”和请销假制度。指导教师(班主任)应定期指导学生,加强过程监控,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督促学生登录“工学云平台”,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等。指导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实习生的请销假管理并及时完成实习日志批阅等工作。

(七)指导教师(班主任)应通过“工学云平台”、QQ群、微信群等各种方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对实习生加强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动态。

(八)各学院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企业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九)各学院要做好实习经常巡回检查、监督和调研工作,向实习单位了解学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检查记录和对存在的问题有持续改进的相关记录,将学生实习工作有效管理和提高学生实习质量落到实处。

(十)学生实习期间,辅导员应继续履行班级管理职责,保持与学生和指导教师的信息沟通,密切关注学生实习、生活和心理动态,做好学生的教育和服务工作。

(十一)对于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班主任)至少应进行单位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安全条件等方面审查,必要时应开展现场考察。对于各学院集中组织学生实习的单位,由学校质量管理与教学督导室组织进行实习单位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

(十二)各学院在以往的管理基础上,应加强信息化管理,全方位加强学生实习的监控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学生思

想和工作状态。

(十三)实习期间,各学院要全程跟踪、管理、指导学生实习情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及时了解学生动态。指导教师(班主任)要通过各种途径有效地掌握和化解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出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保证实习有效、平稳地进行。

(十四)各学院要切实建立与实习单位的良好关系,通过各种方式与实习单位建立畅通良好的联系机制,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中途更换实习单位的,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做专业对口性和企业资质审查后予以审批。

(十六)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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