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
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 年度全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鄂组通〔2020〕2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校级领导班子 2020 年度民主生活会将于2021年 1月下旬召开。为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现向全校征求意见。
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内容:着重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征求对校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在以下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的组织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团结带领学校师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
3.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打好战疫、战贫、战洪三场硬仗,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改革发展工作。
4.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对照党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及 2035 年远景目标,查找学校发展的短板弱项,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采取座谈、书面征求和上门走访等方式,按照征求意见内容,广泛发动党员群众找问题、提意见,并形成对校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民主生活会的书面意见,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汇总后,在1月21日下午5:00 前反馈至组织部。欢迎广大党员群众与领导班子成员约谈,或以个人名义书面反馈意见建议。联系人:李琳,81334726。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