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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29 浏览次数:191

武昌职业学院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规范工作流程,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武昌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学生的转专业意向、介绍专业情况、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等工作。

长:李

副组长:李继文、丹、王

员:教务部、学生工作部、招生及各二级院(部)负责人。

第二条转专业按照学生自愿、公开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教学资源允许、符合政策规定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经学校批准同意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予以优先考虑。

第四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某专业不允许转入、转出或者限制某专业的转入、转出人数。各二级院(部)根据教务系统学籍名单的净人数,原则上每个专业允许转入的净人数应在该专业本年级人数的5%之内。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一)以普通高考形式录取的;

(二)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 不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

(五)学习成绩优异的。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单独招生、技能高考、自主招生、3+2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的学生一般不允许转专业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的只能在原专业类别内调转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一)由招生录取低批次专业转入高批次专业的

(二)由艺术、体育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不同生源类别专业;

(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四)入校后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学生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拟转入普通专业的

() 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七)综合测试成绩专业排名不在20%以内的学生。

转专业时间

1.进校后第一学期末申请、考核,第二学期开学进入新专业就读;第二学期末申请、考核,第三学期开学进入新专业就读。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第二学期末跨专业大类转专业的, 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在第三学期末转专业者,应转入新专业的一年级就读。

第九条转专业比例

转入不超过专业总人数5%;转出不超过专业总人数5%。转专业总计不超过本专业总人数10%。

第十条转专业考核:

二级院(部)按专业组织实施。各二级院(部)自行确定考试(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合格分数线

第十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办理完有关手续前,应当参加原专业的教学活动,否则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已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期终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违纪、旷考等情况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十转专业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学生填写《武昌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提供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转出院(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转入院(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各部门及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五)寒、暑假放假前周将转专业学生名单相关证明材料集中报送教务。报送材料包括:

1.《武昌职业学院转专业汇总表》;

2.《武昌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学生手写的转专业申请书未满18岁的学生还需提供其监护人签字同意;

4.符合转专业条件的证明材料

若申请转入某专业的人数超过限制转入人数由转入院(部) 出台选拔方案并进行选拔。

() 教务审核、汇总:教务部在教务系统内完成所有转专业相关工作,由新专业所属学院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专业调整后,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原专业所修课程符合学分互认条件的转入专业予以认定。

第十专业调整后由教务统一将专业调整学生名单送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专业调整前所领取的教材不再退换新教材随新专业配发教材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第十六条普通生转士官生,按学校既定办法办理。

第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武昌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涉及转专业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教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