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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下学期 课表编排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30 浏览次数:683

各院(部):

为保障2020-2021学年度下学期正常教学秩序,现将课表编排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专任教师教学任务须分解到每周不少于四天完成,其中每周一或周五必须有一天安排教学任务。确有特殊原因无法达到要求的教师,须本人申请附佐证材料,经所在院(部)领导签字同意后于2021年1月22日上午报教务部审核后报校领导批示。

2、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资深讲师需承担一门及以上专业核心课程,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和课程负责人需承担相应的专业(核心)课程。

3、为更好的完成2020-2021学年下学期课表编排工作,教务部将安排专人负责各院(部)课表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院(部)

考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士官教学部

邱 娜

81336801

18672789815

学前教育与外国语学院

段 义

81336803

13638602986

商学院

江雅璇

81336801

13476001377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王 琴

81338177

18672789882

智能制造学院

段 义

81336803

13638602986

旅游学院

李丽琼

81336803

13627253265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李丽琼

81336803

13627253265

无人机技术应用学院

魏 冕

18571777922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 涛

13260511150

通识课部

李盛国

18272241736

教务部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