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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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学阶段教师 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9-04-08 浏览量:821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 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江夏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现将我校2019年中小学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我校2019年普通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申请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4月9日至4月19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站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注:下载表格请勿随意更改格式)。

(二)现场确认。4月22日—4月26日上午12:00截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行政楼一楼)109室

联系电话:027-81330180   联系人:彭老师

(三)颁发证书。学校于6月30日前向江夏区教育局集中提交申请人毕业证原件(无毕业证原件,将不予审核编号),经武汉市教育局审核认定、上网公示、制发证书。学生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具体时间将在武昌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三、申请条件

1、学历条件。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或幼儿园以外类别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通过了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考试合格证对应的种类、学科与申请人所申报教师资格种类、学科一致。

4、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 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 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附后)名单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四、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按顺序装好,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封面见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教务处盖章的大学成绩单一份;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7)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8)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五、相关注意事项

1、个人承诺书将记入国家征信平台。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出具一份的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附名单(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号、所在学院等),区教育局将集中向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申请人网报结束后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当天早晨空腹),江夏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为:江夏区中医医院、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武汉市其它区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医院均有效)。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资料袋封面等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样,可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uhan.gov.cn首页“表格下载”栏下方“申请教师资格有关表格”页面下载。

 

                                

 

                                  武昌职业学院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