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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职业学院 定向培养士官生教学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06-04 浏览次数:1473

武昌职业学院

定向培养士官生教学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定向培养士官生的教学管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提升士官生培养质量,锻造品学兼优的军队后备士官人才。结合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考试考场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课堂管理规定

第一条课前准备。

(一)上课前,根据课目内容提前清理教室卫生,做好课前准备。各班级安排值班员提前20分钟到教室调试设备,检查教学器材,保证教学设施设备完好。

(二)课前15分钟,由连队(区队)或教学班值班员整队、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和教学用具,然后列队带入教室,士官生按规定座位入座,进行课前准备和小演讲活动。

(三)无特殊情况不得旷课、迟到、早退。因病或因事不能上课者,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由大队领导批准,否则以旷课论处。

(四)确因特殊原因上课迟到或早退者,应先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和离开教室。

第二条课堂纪律。

(一)当老师通知上课时,由值班员发出“起立”口令,并向老师报告(着军服时敬军礼)。报告词:“老师同志,XX大队XX班课前准备完毕,应到XXX人,实到XXX人,X人值勤(病号、公差),值班员XXX”。待老师下达“上课”口令后,值班员下达“坐下”口令,开始上课。

(二)上课时,教室课桌上禁止摆放与教学无关的物品(如水杯、雨伞、手机、手提包、纸巾和食物等)。戴帽者必须脱下帽子,放在统一规定的位置。放在桌子上时,应放在左上角,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三)要保持精力集中,坐姿端正,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准出现睡觉、坐姿不端、看课外读物、随意讲话、吃零食、剪指甲、随意走动、擅离教室等行为。

(四)尊重老师、讲究礼貌,提问时举手报告,回答问题要起立。参加课堂讨论要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拟好发言提纲。

(五)如果对老师授课内容或方法有不同看法,不得随意打断老师的讲授,可以举手示意并经老师同意后起立提出,或者在课后反馈给老师,不得做出对老师起哄、喧叫等不礼貌的行为。

(六)上课完毕,由值班员发出(起立)口令,向老师致谢,经允许后,宣布下课,以连队(区队)或教学班为单位队列带回。

第三条室外课管理。

(一)室外上课,主要进行军事技能、体能训练、队列训练和室外实训课教学等课目。

(二)室外课,应按规定统一着装,早操和训练时,必须着迷彩服(或便于运动的服装)和迷彩鞋。操课前15分钟统一带队到指定教学地点,并有学员队干部跟班。

(三)遵守室外操课纪律,尊重老师,服从管理;不迟到早退,操课时不得私自离开。有事有病要请假,经老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四)军事训练课时,要服从老师指挥,动作要标准规范,做好训前准备和热身活动,防止运动训练伤及训练事故发生。

(五)专业实训课时,应严格遵守实训车间(中心、室)各项制度操作规程。听从安排,服从管理,安全操作。

(六)操课结束后,要统一列队带回。返回途中,必须着装统一、队列整齐、口号洪亮。

第四条自习课管理。

(一)自习课和晚自习原则上在指定的地点范围内进行,可以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进行。

(二)自习课主要进行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开展主题班会和知识拓展活动、进行教学形势分析和学习方法交流、举办知识讲座和工作讲评等。

(三)自习期间,值班员要清点人数,队干部要抽查,摸清人员去向,并认真做好记录。自习时不得在教室大声喧哗、来回走动、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教室管理。

(一)保持教室内整洁,禁止在课桌椅和教室墙上乱写乱划。爱护教学设备,不准擅自动用教学设施。

(二)保持教学区内秩序,禁止大声喧哗、吃零食、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三)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离开教室应指定专人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扇、空调等设备。

第二章考场管理

第六条考前管理。

(一)考生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许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三角板、橡皮等。不得将任何书籍、报纸、资料、笔记本和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等)、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带入考场。某些课程考试要使用计算器的,计算器也不能有程序存储功能。计算器和其他文具在考试过程中不许相互借用。

(三)考生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内凭学生证入场,按桌上贴好的座号就座,并将学生证放在考桌的左上角。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场。

第七条考中管理。

(一)分发考卷时,考生不得离座。接卷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的指定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学号、班级等;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印刷不清楚或错发等现象,如发现有问题举手询问。

(二)听到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卷。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书写,要注意字迹清楚,卷面整洁;不许将答案写好后粘贴在试卷上。

(三)听到考试结束信号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草稿纸翻放在考桌上,然后离开;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第八条考场纪律。

(一)考试时间内,除巡视员、考场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以上人员进入考场时必须佩戴表明身份的胸牌。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二)考试中途,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准离开考场。不许有夹带、交头接耳、传递纸条、偷看别人的试卷等作弊行为。

(三)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违反纪律或舞弊者,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请出考场,取消考试资格,该科考试记作零分,并按《武昌职业学院定向培养士官生奖励与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帮助他人作弊与考试作弊者等同论处。

第三章听查课制度

第九条建立听课制度的依据。听课是依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教学规范要求,对教学进行评价的教学管理活动。

第十条听课的主要任务:了解教员授课情况,包括板书、多媒体运用、对课堂的管理等情况;了解课堂秩序,包括士官生听课精神状态、课堂气氛、互动情况;了解教学设施完备情况。

第十一条听课的具体要求:大队领导每周听课2次,学员队每天保持一名队领导听课(其中队长每周听课不少于4次,教导员不少于2次),原则上每月所有教学班次、教师的课程至少听一次。

第十二条问题反馈。听查课领导应就发现的问题、建议,适时与任课教师和教学部(或教研室)领导进行交流,以求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适时对士官生进行讲评。大队和学员队领导参加听查课应专心听讲,认真做好听查课记录,每周由大队汇总全大队领导听课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本,大队不定期的对学员队领导听查课记录本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结果处理。每学期末大队根据领导听查课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并将结果作为教学评价、单位和个人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四条奖励。依据学校和大队的课堂考勤制度,遵守课堂纪律好,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的士官生和所在单位的干部骨干,按学校有关规定和《定向培养士官生量化考评实施办法》给予加分或颁发奖学金、评选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等奖励。

第十五条处罚。以学校下发的《学籍管理规定》和《定向培养士官生量化考评实施办法》为依据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士官生资格,退学和开除学籍处罚。

第五章

第十六条无人机技术应用学院对本院士官生教学管理按照此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学校授权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