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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二级资产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员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1 浏览次数:19

关于设立二级资产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员岗位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理顺学校各级资产管理部门职能和权责关系,建立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优化、监督有力、跟踪及时、管理高效的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决定设置二级资产管理员岗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设置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管理原则,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其职责分工,切实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工作到位。

二、资产管理员职责

二级资产管理是在学校下设的各单位主管领导的指导下,由二级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其职责包括:

1.负责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的账、卡、物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2.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申请购置、上报审批;

3.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的验收、入账、登记、分发、统计报告、跟踪及其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变动、处置等必须经资产管理员签字方可生效;

4.定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学期进行一次抽查,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及时向校产与后勤管理处上报本单位资产的报废、变更等情况,尤其对机构调整、离退休人员、调离人员管理的各类资产要及时办理移交和管理人的变更手续;

5.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6.负责本部门仪器设备调拨、维修、报废(失)、赔偿等的申报工作,并督促相关人员按相关制度落实

7.做好主管领导和学校交办的其他资产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三、其他要求及奖惩方式

学院所属各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如资产管理员确需变动,则要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将有关情况报校产与后勤管理处备案。

年终考评按全院二级资产管理单位总数和二级资产管理员总人数15%比例,分别评选二级资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特此通知。

校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4年12月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