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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产与后勤管理处职责

发布日期:2014-06-10 浏览次数:221

1、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的各项固定资产。

2 、负责教学、科研、行政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办公电话报装等日常工作。
3 、负责组织学校各类招标采购与管理工作。
4 、负责组织资产的清查和各类资产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5 、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办理资产的验收、入库、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核和报批手续。
6 、负责学校行政办公设备预算及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7 、负责参与制定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校园总体规划建设。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总体要求,编制上报学院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及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投资概算。负责编制、执行学校年度基建投资计划。
8 、组织实施年度基本建设任务,负责校园新建基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负责学院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建报批、验收、办理权证等工作。
9 、负责学校新征土地的方案论证、立项计划、使用规划、权证办理和具体征地工作。
10 、负责学校公共房屋的管理及教职工周转房的分配工作。
11 、负责学校资产数据和基本建设技术档案、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12 、负责对后勤集团的检查与监督。
13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