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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辅导员所持的毕业生遗留《户口迁移证》办理

发布日期:2021-02-26 浏览次数:507

在毕业60天后,毕业生仍未将自己的《户口迁移证》领走,仍存放于学院或辅导员处的,请统一将户口迁移证交于保卫处户籍科管理。

《户口迁移证》过期办理
有些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未及时落户,迁移证时效已过期,可持身份证或毕业证到保卫处户籍科咨询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