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户:交户口迁移证、本人电子照片(蓝底,不大于30K)到保卫处,迁移证和电子照片姓名必须一致,身份证编码、公章必须齐全。
二、身份证办理:将户籍迁入我校后,到保卫处借户口底页直接到藏龙岛派出所办理。
三、退学户口迁移:持教务处发给的退学文件,领取户口底页,到藏龙岛派出所办理回原籍手续。
四、户口变更事项:以学生入校户口为准,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变更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如。
五、政审、证明事项:凡需保卫处证明的,由本人写明情况,须所在二级学院证明属实,保卫处给予证明。
六、居住证办理:请持学生证、所在二级学院里开的就读证明到保卫处盖章后,去藏龙岛管委会办理居住证。
七、报案:发现有正在违法犯罪情况的可以报案;治安、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报案。报案时须书面写明时间、地点、经过、物品损失。凡听说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到保卫处反映。
七、保卫处值班电话:81335089
学校总值班电话:8133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