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生中开展“宪法卫士”学习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大队):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教政法办函〔2021〕8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宪法卫士”活动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学习范围
全体学生(2019级、2020级、2021级)
三、学生要求
(一)学习网址及账号注册
1.学习方式
全体同学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第六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微信小程序。
2.账号登录:选择“去登陆”,学生账号(G+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二)完成学习练习
首页点击“学习练习”,学习内容包括六个主题,每个主题下设课程学习和课后练习。只有完成“学习练习”才可进行下阶段“综合评价”。
(三)完成综合评价
完成“学习练习”后首页点击“综合评价”,去评价即可开始答题:10个题限时5分钟,最终显示分数、用时、奖牌。每人有五次答题机会,最好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完成法制实践
完成“综合评价”后首页点击“法治实践”,点击任务选择完成。
(五)学习时间
请全体同学在11月25日之前完成“宪法卫士”的学习。
四、活动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大队)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可利用班团活动、宿舍活动等组织学生积极参与。
(二)活动期间各辅导员、学员队干组织督促学生参与完成宪法与法治知识“学习练习”、“综合评价”、“法制实践”等环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综合办公室将会定期公布各二级学院(大队)“宪法卫士”学生学习进度和情况。
学生工作部保卫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