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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31 浏览次数:15
关于2020年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程序及材料准备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大队: 为确保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高效、平稳、有序开展,让学生提前做好申贷准备工作,根据《湖北省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要点》,现通知贷款学生按要求准备材料,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贷条件 1.学校全日制新生或在读学生。 2.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3.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4.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的,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的,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额度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三、办理时间 1.远程受理(以前年度获得贷款、通过远程受理继续申请的学生):8月3日-8月14日(双休除外)。此时间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续贷远程初审、生成电子合同及回执时间,学生可提前在网上提交申请; 2.现场受理(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和在校生首贷及以前年度获得贷款、无法通过远程受理的续贷学生):8月18日-9月30日(双休除外)。 3.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4.学生入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校,要求:①最晚不得晚于10月5日,以免影响回执录入系统造成贷款失败;②学生需在《受理证明》背面如实写上本人学费和住宿费金额总和,便于后期准确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员聚集风险,请续贷学生和新贷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分别按规定时间申请贷款,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理的,请提前做好预约。 四、申贷流程 (一)在校生续贷(2020年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贷款的学生) 原则上续贷学生均采取远程方式办理,确实无法通过远程办理的可到现场办理。 1.续贷远程办理 (1)远程办理需满足: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安装支付宝APP的手机。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3)身份认证: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4)完成申请: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资助中心审核。 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接收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借款学生可以持合同回执验证短信,或者纸质受理证明(自行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进行回执确认。 2.续贷现场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申请贷款”,完善贷款资料,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1份。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需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 3.关于续贷声明做如下建议: 续贷声明主要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及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 1、认清“续贷”和“声明”二词的意思,为何续贷,作何声明; 2、以贷款后的学习情况,思想进步情况,家庭负担情况做铺垫; 3、通过贷款对学习、对生活、对思想产生的较好作用; 4、提出续贷申请; 5、感恩、回报社会等; 6、望贵行批准。 7、续贷声明例文 (1)本人**,就读于****大学****专业,大二期间学习上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刻苦认真,生活上厉行节俭,始终把学习放在第一位。我家庭条件很窘迫,是国家助学贷款给了我上大学的机会,让我在贫困的生活中有机会去学习知识。很感谢国家开发银行对贫困大学生的帮助,我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在学校一直努力学习,不忘国家的帮助。希望国家能够允许我大三申请续贷,让我完成学业。毕业后一定按时还款。 (2)我是**大学的大一学生,上学年曾申请过贵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思想上积极进取,追求进步,努力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学习上我认真刻苦,乐于钻研,喜欢不断学习新知识;工作上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每一项任务,争取保证质量,不拖延;生活上勤俭节约,不与他人攀比,利用课余时间做做兼职,不丢掉自力更生的优良品质。然而家庭本身困难,想在下年继续申请贵行的助学贷款,希望贵行能审批。本人承诺,毕业后按时还款,珍惜自己的信用。 “续贷声明”是申请续贷的“必须”环节,经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才会放贷,所以请各位贷款学生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注意事项:①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未按规定登录不能申请续贷;②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资助中心。 (二)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贷款资料,并进行贷款申请后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在系统内导出《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材料准备: (1)已通过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没办理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经现场审核同意后,由经办人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不与其他资助措施挂钩,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影响奖助学金等申请。学校在录入回执阶段,要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进行骗贷的,要取消贷款申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关政策查询网页:“湖北省学生资助网”或学校、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网站。 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 附件1:2020年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续贷网上办理指南 附件2:2020年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续贷现场办理指南 附件3:2020年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首贷办理指南 附件4:系统登录及找回密码 附件5:湖北省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热线 学生工作部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