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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会议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2 浏览次数:389

关于规范会议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精简会议活动,提高工作效率,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会议及有关审签流程作以下规范:

一、精减会议数量。机关职能部门召开的全校性会议,须报请校主要领导审批。凡有校领导参加的会议,由学校综合办会室协调统筹。各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各单位召开的会议,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建立并会套开制度,对于时间相近、主题相近、参会范围相近的若干会议,一律实行并会套开,避免召开主题交叉或重复的会议。每月至少确定1个“无会周”。

二、控制会议规模。一般性的会议基层单位只派一名主要负责人参加。事务性的会议,无关单位一般不派人参加,杜绝陪会现象。提升贯彻执行能力,学校会议召开完毕后,基层要迅速部署抓落实,一般不重复开会。

三、提高会议效率。提高开会质量效益,不开无明确目的、无实质任务的会;不开例行公事,不解决问题的会;不开虚张声势,形式大于内容的会。凡在小范围内传达布置可以解决问题的,就不召开全校性会议;凡能现场办公的事,就不把人召上来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