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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职业学院行政总值班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21-02-02 浏览次数:468

武昌职业学院行政总值班暂行规定

武昌职院行〔2020〕49号

行政总值班实行干部轮流值班制。值班领导由副校级领导担任,每周轮换(节假日每天轮换);值班员由中层干部担任,每天轮换

一、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时间为当日09:00 至次日 09:00,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平时为单人值班;特殊时期实行双人值班,一人负责校园巡查一人在总值班室值守。

二、严格履行值班职责。行政值班人员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监督职责。监督生工作部、保卫处、后勤集团等机关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大队值班人员在位值班履职情况

2、检查职责。检查辅导员(队干)对学生的管理情况;抽查晚上查寝、早操带队等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抽查学生在位情况,查学生外出、夜不归宿酗酒滋事全面掌握学生动向;参与学校综合巡查组检查学校全面工作。

3、管控职责。检查校门管控情况。每天晚上必须对校门管理进行检查,督促门卫严格管控校门,禁止无证人员和车辆进出校门。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保安落实校园巡查,从严排查校园安全,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不出问题

4、处置职责。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采取果断而有效措施防止事态升级、恶化。事件平息后要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情况。

5、上传下达职责。值班室电话必须保持24 小时畅通,确保上级的指示能够准确及时的传达,下级的请示报告能够及时准确接收处置。所有接收电话要有记录和反馈。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规定。值班完毕,值班通知接班人员一并到学校综合办公室(行政楼311)进行值班交接。交接内容:未处理完的事件、值班需要注意的事项、值班室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值班日志值班室钥匙的交接事宜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规定,规范自己行为。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岗脱岗有事需要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特殊情况需调班,须经值班领导批准,并报学校综合办公室备案对私自调班、不按时到岗、擅自脱岗、无故旷岗和不按要求履行交接班手续者,其个人和所在部门不得参与年终评优评先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对值班在位履职情况,省教育厅、学校领导不定期抽查,学校联合督查组、学校综合办公室每天检查值班情况。

行政值班室地点:学生公寓9栋1楼

行政总值班电话:81338123;学校综合办公室:81334899

保卫处报警电话:81335089、81335072

学工处:81334867;学校卫生所:15387167062

值班司机:朱贵强(保安队长)17371179225

方秉玉18062779619

武昌职业学院

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