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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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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下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4 08:27:17 浏览次数:593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课考试时间: 6月15日(第十七周周二)至6月18日(第十七周周五),具体时间段安排为:上午9:00—11:00,中午12:00—14:00,下午14:30—16:30,晚上17:30—19:30。

2.考查课考试时间:6月7日至6月11日。

3.所有课程的考试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

二、巡视人员安排

组长:李利

副组长:田益友、孔亮、

戴剑、邓金萍

成员:刘越、熊璞、

石斌、郑健、

汪洋、郑丽萍、

李龙、王古常、

毛亚梅、毛三艳

三、巡视组巡视区域安排

院(部)领导巡视本院(部)学生考试考场和组考考场,教务部、学生工作部、教学督导随机巡视。

四、考务办公室设置

1.校考务办:设在教务部211办公室。

2.院(部)考务办:设在各院(部)教学办公室。

五、考务安排

考试综合办公室

工作组成员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段 义

81336803

13638602986

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院(部)

考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士官教学部

芦桂花

17612757318

王 琴

81338177

18672789882

学前教育

与外国语学院

余 倩

81334722

15071172317

李丽琼

81336803

13627253265

商学院

李 林

13507122390

邱 娜

81336801

18672789815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沈 菡

81334895

13477703521

王 琴

81338177

18672789882

智能制造学院

熊安琪

81334797

15871828679

江雅璇

81336803

13476001377

旅游学院

周 艳

81338032

13971289516

李盛国

18272241736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阮 岚

81334875

18071080707

李丽琼

81336803

13627253265

无人机技术应用学院

胡耀霞

15377029588

魏 冕

18571777922

马克思主义学院

石 慧

81336859

13697328176

刘 丹

81338177

13667145663

通识课部

郑 媛

81335081

15927529300

王 涛

13260511150

六、监考安排见附

七、阅卷及报送成绩

1.阅卷:阅卷教师应按照学校的评卷要求规范改卷。所有课程以本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为基准,在考后三天内完成阅卷与登分工作(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报送成绩:各院(部)教学办对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进行审核确认并发布,于6月23日上交班级成绩总表(加密电子档)、到考率、及格率。

3.试卷库建设工作

(1)各院(部)要做好试卷库的建设工作,妥善保存本学期期末考试成套试卷(含试卷使用审批表、试卷命题分析表、试卷及评分标准)。

(2)试卷批改及装订整理要求见附件2。

八、其它事项

1.考试试卷及考试信息核对

各院(部)在领回考试卷后,要在第一时间仔细核对试卷袋上信息与试卷是否相符,试卷数量是否正确,试卷印刷有无错、漏,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确认内容和数量无误后封袋妥善保存至考试当天。各院(部)在做好考试信息核对的同时要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2.试卷领取与上交

各科考试试卷按照考试安排表中的任课院(部)存放,监考教师应到相应的院(部)去领取考试卷。考试结束后,已考试卷应及时送交原领处,以备阅卷教师领取。

3考试信息的通知

学生及监考教师均可登入教务部网站查看相关考试(监考)科目、考试(监考)时间、考试(监考)地点。各院(部)应打印1份本学院巡视员巡视区域考场安排交予巡视员,并及时上交《武昌职业学院考场巡视情况登记表》。

4.考场开门与关门

(1)各教学楼教室管理人员应按照考试安排时间提前15分钟将考场门打开,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将考场门锁好。

(2)考试期间监考老师对教室里电教设备的完好和完整负全责,监考教师要求佩戴监考牌

(3)教室管理人员应与监考教师之间做好考场的交接工作。

5.考试纪律学习与宣传

学生工作部、各院(部)应配合教务部做好本次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宣传工作。各院(部)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组织学生学习考风考纪,保证考试顺利完成。

(1)考前,各院(部)要召开本院(部)监考教师考务会议,强调监考职责与监考纪律。

杜绝监考迟到、旷监现象,对考生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对违纪苗头要及时制止,对违纪考生要敢于管理。学校将组建巡视组检查监考教师职责履行情况并予以通报。

(2)考前,各院(部)要召开学生班会,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要求学生认真复习备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要心存侥幸。

要求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如遇丢失,须学院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

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带入考场,有带入考场的必须关机后交由监考教师保管。

教务部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