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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7 浏览次数:497

各单位:

一年来,全校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团结向上、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使学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表彰为学校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范围包含全校教职员工。凡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师生员工中得到广泛认同的学校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因违规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者,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设置

1、先进单位 4个

2、十佳教师 10人

3、校企合作与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0人

4、科研与技术开发先进个人 10人

5、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10人

三、评选条件

参见《武昌职业学院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昌职院行〔2015〕43号)

四、评选组织单位

“先进单位”由综合办公室及教务处联合承办,“十佳教师”由教务处承办,“校企合作与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由校企合作与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承办,“科研与技术开发先进个人”由科研处承办,“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承办。

五、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先进单位由各部门、二级学院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填写《武昌职业学院2018年度先进单位申报表》。先进个人由教职工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填写附件中的申报表,交至所在单位,由各单位统一上报至承办单位。

2、单位推荐。各单位要结合年终考核结果,认真做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推荐时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确保质量,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报送至干部人事处。

3、学校审定。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时间安排

1、各单位须在2019年1月4日(周五)前将各类申报表格交到干部人事处。

2、四个单项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由教务处、校企合作与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科研处、学生工作办公室实施。

七、工作要求

2018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的原则,不得伪造事迹或提供虚假信息。要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电子版发至校务群)

1.《武昌职业学院2018年度先进单位申报表》

2.《武昌职业学院2018年度十佳教师个人申报表》

3.《武昌职业学院2018年度校企合作与就业工作

先进个人申报表》

4.《武昌职业学院2018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报名表》

武昌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