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人事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教职工作息时间及考勤要求通知如下: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武昌职业学院工作的人员。(特殊岗位根据工作特性另行约定)
2.工作时间:
2.1.1.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 18:00。
2.1.2.国家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下班时间为17:00。
2.1.3.涉及特殊班次、集中调休等特殊情况的,需单独提出申请,各层级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以学期为单位报备后执行。
3.考勤管理:
3.1.执行打卡和登记考勤制度:
3.1.1.考勤方式:教职工上班、下班出勤必须在校内考勤机完成打卡。
3.1.2.缺勤:如果当日只打卡一次,或因公外勤且无审批说明的,视为缺勤。
3.1.3.迟到早退: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的记为“迟到”;早于规定的工作时间离岗记为“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长超过30分钟,视为缺勤。
3.1.4.旷工:当天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手续,视为旷工。
3.1.5.全勤奖:当月无迟到、早退、缺勤、病事假及其他各类请假,计发全勤奖100元/月。(如因公外出或出差,提交正常审批手续后,可视作正常出勤。)
3.2.相关扣款:
4.请假相关流程:
4.1 请假权限审批
4.1.1请假在1天以内者(含1天),在企业微信中提交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批,另抄送考勤员郑玉蔷。
4.1.2请假在1天以上3天以内者,在企业微信中提交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人事分管校领导依次审批,另抄送考勤员郑玉蔷。
4.1.3请假在3天以上者,在企业微信中提交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人事分管校领导——董事长依次审批,另抄送考勤员郑玉蔷。
4.1.4中层干部请假,在企业微信中提交分管校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人事分管校领导——董事长依次审批,另抄送考勤员郑玉蔷。
4.1.5缺勤及出差审批规则同上。
4.2 请假时间:请假时间少于半天的按半天计,超过半天的按1天计。
4.3 病假:教职工请病假需提供病假当天购药记录或医院出具的病例等证明。病假3天及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盖章的医嘱证明。
4.4 事假:教职工请事假(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单次事假不超过3天;每学期累计事假不得超过7天。
5. 考勤统计:
人力资源部将每周通报上周考勤统计并公示,同时参照《武昌职业学院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在当月工资中予以体现。
6.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