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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0 浏览次数:555

各单位:

一年来,全校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团结向上、努力工作、无私奉献,学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表彰在学校办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集体类奖项

在学校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服务、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参加各类技能大赛、科学研究、国防教育与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个人类奖项

凡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师生员工中得到广泛认同的学校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因违规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者,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设置

(一)集体类

1.先进单位 4个

(二)个人类

1.校企合作与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0名

2.科研与技术开发先进个人 10名

三、评选条件

参见《武昌职业学院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昌职院行〔2019〕87号)

四、评选组织单位

“先进单位”由综合办公室及教务处联合承办,“校企合作与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由学生工作处承办,“科研与技术开发先进个人”由科研处承办。

五、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先进单位由各部门、二级学院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填写《武昌职业学院2019年度先进单位申报表》。先进个人由教职工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填写附件中的申报表,交至所在单位,由各单位统一上报至承办单位。

2.单位推荐。各单位要结合年终考核结果,认真做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推荐时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确保质量,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3.评选小组评选。各承办单位组织专班进行评选。

4.学校审定。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时间安排

相关评选工作须在2019年12月23日(周一)前完成,并将评选结果报人力资源部汇总,统一报学校审定。

七、工作要求

参加评选的事迹材料必须真实,不得伪造事迹或提供虚假信息,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执行。

附件:(电子版发至校务群)

1.《武昌职业学院2019年年度先进单位申报表》

2.《武昌职业学院2019年年度校企合作与就业工

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武昌职业学院2019年年度科研与技术开发先

进个人报名表》

武昌职业学院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