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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昌职业学院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4 浏览次数:560

各单位:

为了做好全校2019年度工作总结,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全校教职工一年来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考核工作,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全校正式在册、在岗教职工。

2.勤集团管理岗、继续教育学院全员均按本方案进行考核。

3.教务处、学工处、后勤集团技能岗、工勤岗、保卫人员由所在部门自行组织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方案审定、考核过程监督、考核结果审定以及处理考核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长:郭海明王大耀

副组长:李继文程辉建

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1.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一般应包括领导班子所有成员。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是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3.《武昌职业学院年度考核表》中,所有要求提供量化数据的考核项目,由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核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各序列人员考核的内容如下:

(一)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主要考核党建与思想作风、综合治理工作、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教职工(含中层副职):主要考核党建与思想作风、岗位工作成效,工作态度与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方式与考核程序

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照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专任教师、素质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含中层副职)划分四类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须填写《武昌职业学院2019年度考核表》。

(一)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的考核方式与程序

1.个人述职报告

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年度考核工作,采取集中述职的形式进行,主要对2019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PPT汇报材料要有量化数据反映工作成效,时长10分钟以内。二级学院(部)领导述职需参照《武昌职业学院2019年度二级学院目标任务及评分说明》草案,士官各大队、行政职能部门述职需参照2019年度考核表,据实反映本年度实际工作成效。

2.中干互评

由全体参会中层正、副职领导互相评分,取平均值作为该项最后得分。中干互评成绩占总评分的40%

3.领导测评

由参会校领导对测评对象进行评分,取平均值作为该项最后得分。领导测评成绩占总评分的60%

中干互评及领导测评结果,需根据个人量化考核数据及平时工作成效,采取不记名打分方式综合评定分值。

(二)教职员工的考核方式与程序

1.个人自评

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应认真填写《武昌职业学院2019年度考核表》,根据各自岗位,结合工作实际,按考核项目据实评定分值。

2.同事互评

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召集全体人员参加民主评议会,考核对象依次进行个人总结,评议人在听取总结后,现场评分并公布结果,同事互评成绩占总评分的6%

3.考核工作小组测评

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考核对象的述职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工作小组测评成绩占比详见各序列考核表。

各单位同事互评及考核工作小组测评结果,需根据个人量化考核数据及平时工作成效,采取不记名打分方式综合评定分值。

五、考核时间安排

(一)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2日,各单位组织开展考核。

(二)2020年1月3日(周五),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述职。

各单位须按照本方案,自行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并根据下达的等次指标数(见附件1),于2020年1月2日16:00点之前将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汇总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公示教职工个人考核结果。

六、考核等次评定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15%,良好比例为60%,合格与不合格比例为25%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是职级晋升、职称聘任及年终奖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对考核为不合格者,学校根据人事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单位负责人应在考核结果公布一周内,对本单位考核排名靠后的人员诫勉谈话,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八、申诉
教职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提出复议申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复议申诉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复议。
九、补充说明

(一)对于本年度内专任教师发生教学事故者,按照《武昌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文件规定界定其考核等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受党内警告(含警告)或行政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2.参与打架、斗殴、赌博活动,以及有其它触犯社会治安条例、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3.在课堂、报告、讲座等场合公开散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4.在网络或其他媒介上散播无中生有、不负责任、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者;
5.在学校各项工作检查中有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者;
6.拒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安排者;

7.除以上所列,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合格等次人员。
十、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本次考核工作。

2.本考核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各单位考核等次指标

2.武昌职业学院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评分表

3.武昌职业学院2019年度部门负责人考核评分表

武昌职业学院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