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就医登记(怀孕三个月左右办理)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六份;
受理时间:每月1—16日
二、申报生育津贴材料(休完产假后办理、最长不能超过孩子出生后半年)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生产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或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3、《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份;
4、《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二份;
三、护理假津贴的申报(休完产假后办理、最长不能超过孩子出生后半年)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一式2份)
2.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
3.一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时间:每月1—10日
四、申请流产手术材料(必须在到医院做手术前办理)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申请表》三份
5、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五、申报流产津贴材料(手术后办理)
1、计划生育就医登记表;
2、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二份。
5、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大小纸张复印